邯郸旺峰嘉苑骗局,峰峰人买旺峰嘉苑小区被骗!
来源:网络媒体平台 编辑发布:信息港小编 发布时间:2019-12-15
12月9日,邯郸市峰峰矿区张女士反映,她通过房产中介购买了一套旺峰嘉苑小区(棚户区改造房)的期房,可最近售楼部却称她所签的购房协议及交费收据等手续都是伪造的。这令她难以置信。12月10日,旺峰嘉苑项目部回应记者称,这是一个骗局,他们已经报案。
(被骗者迫切希望能够挽回损失)
购买者:“内部房号”竟然是假的
据张女士讲,位于邯郸市北环的旺峰嘉苑小区是冀中能源峰峰集团的棚户区改造房,价格较便宜,一房产中介的王女士声称跟峰峰集团某领导认识,手中有内部房号,可以帮助人们低价购买到棚户区改造房,但需要根据房屋面积交5—20万元不等的排号费。
2018年年底,张女士看中了旺峰嘉苑小区三期E区2号楼2单元的一套90多平米的期房,随后她在王某带领下来到旺峰嘉苑小区售楼部,把16万元的排号费交给了里面一位男子吕某,还一次性付清了包括地下室在内40多万元的房款。随后,双方当面签订了购房协议,协议及收据上还都加盖了“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棚户区改造办公室”的印章。吕某告诉张女士大概2021年年底交房,让她回去等消息。
张女士说,今年12月1日,一位同样通过中介预购了该小区房子的朋友去旺峰嘉苑小区售楼部询问建房进度时,却被售楼部人员告知手里的协议是假的。闻讯,张女士和其他十多位通过房产中介买号购房的人急忙去售楼部询问,同样被告知这些协议无效,都是伪造的。售楼部还表示,吕某不是我们的工作人员,他们已经报案了。当张女士等人去找房产中介的王某时,发现已经关门了,手机也关机。 (犯罪嫌疑人与受害人签订的购房协议)
小区项目:我们也是受害者
12月10日,记者来到旺峰嘉苑项目部,工作人员解释称,2019年10月26日,正值周六,他们在非工作时间发现多名社会人员非法进入旺峰嘉苑项目咨询处(受害群众所说的“售楼部”),感觉情况非常异常,于是向邯郸市公安局峰煤分局报了警,民警赶到后,1人跳窗逃跑,其余5人被带至公安机关。随后,旺峰嘉苑项目部工作人员从警方了解到,嫌疑人自带POS机,利用星期六咨询处不办公空隙,非法利用旺峰嘉苑项目咨询处场地,进行非法购房交易,骗取受害群众房款。
旺峰嘉苑项目部工作人员还介绍称,该项目系国家批复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按照国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居民选房、购房、交款有严格规范的程序。符合购房条件的居民需要在原居住地单位选取房源,由单位出具《旺峰嘉苑小区选房证明》,本人持证明在规定时间到旺峰嘉苑项目咨询处,由项目咨询处和原居住地单位工作人员对购房人身份和购房资格进行联合审核确认,现场签订《旺峰嘉苑小区住宅认购协议(凭证)》,并在指定的银行POS机上交费。不存在通过其他渠道和方式出售住房。
旺峰嘉苑项目部称,为防止群众上当受骗,他们多次在旺峰嘉苑项目咨询处现场张贴声明,告知群众不要轻信所谓中介“交钱就能给房”、“有内部房号”的谣传,避免上当受骗,给家庭和个人造成财产损失。 (受害人交款后拿到的收据)
警方:正在紧锣密鼓侦破案件
12月11日,记者从邯郸市公安局峰煤分局了解到,10月26日中午12时许接到报警后,迅速出警,现场一人跳窗逃跑,其余5人被带至派出所进一步调查。经初步了解,逃跑人吕某为犯罪嫌疑人,其余5人为购房者和社会中介。犯罪嫌疑人用自带POS机,已刷购房人房款数笔,金额不等,多位群众被骗。随后警方立案侦查,第一时间抽调精兵强将,成立了“10·26”专案组。经查,犯罪嫌疑人吕某系峰峰集团某矿一名派遣工,目前已经被刑事拘留。经讯问,吕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以出售虚构旺峰嘉苑小区住房为诱饵,在不同地点,不同场合,采取多种手段,对不明真相的部分群众进行诈骗。受害群众众多,骗取资金巨大。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当中,警方将会加大侦破力度,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同时将加大追赃挽损的力度,最大程度挽回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
据了解,类似以旺峰嘉苑房源为诱饵,进行诈骗的不止这些。邯郸市复兴区、丛台区、峰峰矿区等均有群众报案被骗,当地公安机关已经展开相应的调查。在此,警方也提醒广大群众,社会上的诈骗案件多种多样,诈骗手段千变万化,但天上不会掉馅饼,希望老百姓增强法律意识、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时刻提高警惕,杜绝此类案件的再次发生。(信息来源:燕赵往事)
购买者:“内部房号”竟然是假的
据张女士讲,位于邯郸市北环的旺峰嘉苑小区是冀中能源峰峰集团的棚户区改造房,价格较便宜,一房产中介的王女士声称跟峰峰集团某领导认识,手中有内部房号,可以帮助人们低价购买到棚户区改造房,但需要根据房屋面积交5—20万元不等的排号费。
2018年年底,张女士看中了旺峰嘉苑小区三期E区2号楼2单元的一套90多平米的期房,随后她在王某带领下来到旺峰嘉苑小区售楼部,把16万元的排号费交给了里面一位男子吕某,还一次性付清了包括地下室在内40多万元的房款。随后,双方当面签订了购房协议,协议及收据上还都加盖了“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棚户区改造办公室”的印章。吕某告诉张女士大概2021年年底交房,让她回去等消息。
张女士说,今年12月1日,一位同样通过中介预购了该小区房子的朋友去旺峰嘉苑小区售楼部询问建房进度时,却被售楼部人员告知手里的协议是假的。闻讯,张女士和其他十多位通过房产中介买号购房的人急忙去售楼部询问,同样被告知这些协议无效,都是伪造的。售楼部还表示,吕某不是我们的工作人员,他们已经报案了。当张女士等人去找房产中介的王某时,发现已经关门了,手机也关机。 (犯罪嫌疑人与受害人签订的购房协议)
小区项目:我们也是受害者
12月10日,记者来到旺峰嘉苑项目部,工作人员解释称,2019年10月26日,正值周六,他们在非工作时间发现多名社会人员非法进入旺峰嘉苑项目咨询处(受害群众所说的“售楼部”),感觉情况非常异常,于是向邯郸市公安局峰煤分局报了警,民警赶到后,1人跳窗逃跑,其余5人被带至公安机关。随后,旺峰嘉苑项目部工作人员从警方了解到,嫌疑人自带POS机,利用星期六咨询处不办公空隙,非法利用旺峰嘉苑项目咨询处场地,进行非法购房交易,骗取受害群众房款。
旺峰嘉苑项目部工作人员还介绍称,该项目系国家批复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按照国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居民选房、购房、交款有严格规范的程序。符合购房条件的居民需要在原居住地单位选取房源,由单位出具《旺峰嘉苑小区选房证明》,本人持证明在规定时间到旺峰嘉苑项目咨询处,由项目咨询处和原居住地单位工作人员对购房人身份和购房资格进行联合审核确认,现场签订《旺峰嘉苑小区住宅认购协议(凭证)》,并在指定的银行POS机上交费。不存在通过其他渠道和方式出售住房。
旺峰嘉苑项目部称,为防止群众上当受骗,他们多次在旺峰嘉苑项目咨询处现场张贴声明,告知群众不要轻信所谓中介“交钱就能给房”、“有内部房号”的谣传,避免上当受骗,给家庭和个人造成财产损失。 (受害人交款后拿到的收据)
警方:正在紧锣密鼓侦破案件
12月11日,记者从邯郸市公安局峰煤分局了解到,10月26日中午12时许接到报警后,迅速出警,现场一人跳窗逃跑,其余5人被带至派出所进一步调查。经初步了解,逃跑人吕某为犯罪嫌疑人,其余5人为购房者和社会中介。犯罪嫌疑人用自带POS机,已刷购房人房款数笔,金额不等,多位群众被骗。随后警方立案侦查,第一时间抽调精兵强将,成立了“10·26”专案组。经查,犯罪嫌疑人吕某系峰峰集团某矿一名派遣工,目前已经被刑事拘留。经讯问,吕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以出售虚构旺峰嘉苑小区住房为诱饵,在不同地点,不同场合,采取多种手段,对不明真相的部分群众进行诈骗。受害群众众多,骗取资金巨大。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当中,警方将会加大侦破力度,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同时将加大追赃挽损的力度,最大程度挽回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
据了解,类似以旺峰嘉苑房源为诱饵,进行诈骗的不止这些。邯郸市复兴区、丛台区、峰峰矿区等均有群众报案被骗,当地公安机关已经展开相应的调查。在此,警方也提醒广大群众,社会上的诈骗案件多种多样,诈骗手段千变万化,但天上不会掉馅饼,希望老百姓增强法律意识、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时刻提高警惕,杜绝此类案件的再次发生。(信息来源:燕赵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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