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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峰升级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至Ⅲ级
发布时间:2023-12-13

各乡镇人民政府,滏阳东路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成员单位:

根据市气象灾害应急防御指挥部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命令升级至Ⅲ级要求,经专家会商研究,根据《峰峰矿区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区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决定于12月13日16时10分升级重大气象灾害(暴雪、寒潮)应急响应至Ⅲ级。受冷空气影响,13-15日我区将再次出现持续性强降雪天气,降雪极端性强,致灾风险高,气温持续下降,最低气温可能突破本世纪低温极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降雪和持续性低温天气带来的影响和灾害风险,按照职责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如出现灾害天气引发的灾情,请及时向本级政府、区气象灾害应急防御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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