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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峰四院、总院、妇幼发布封闭管理、禁止探视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27

邯郸市第四医院关于全面禁止探视的公告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为继续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保障您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结合目前防控形势和医院实际,我院将加强对来院人员的管理并继续严格执行全面禁止探视的规定,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进入医院须知

1.医院实施全面封闭管理,请按照医院指定出入口出入。

2.进入医院时,请全程佩戴口罩,自觉出示健康码、新冠疫苗接种凭证,老年人及使用老年机人员请出示身份证进行登记,并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及流行病学调查。住院患者、陪护人员请出示腕带或陪护卡。

3.对有发热(体温≥37.3°C)、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及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健康码显示黄码或红码的患者,请在医务人员引导下到发热门诊就诊,并必须进行核酸检测。

4.发热门诊24小时接诊。

二.门、急诊就诊要求

1.在挂号、缴费、药房等区域候诊时至少保持一米间距,避免聚集。

2.患者在门、急诊就诊时,仅限1名家属陪同。

3.在诊室候诊时严格遵守一室一患要求,候诊时保持至少1米间距,所有患者及陪同家属做好个人防护,务必全程佩戴口罩。

三.住院患者及陪护要求

1.我院病房施行封闭式管理,拒绝一切探视。

2.陪护人员请积极配合医务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登记,陪护人员必须符合无发热、无疫区旅居史及接触史条件,未经登记不得陪护,陪护人员需持《陪护卡》进行陪护。

3.病区医务人员识别并核实陪护人员身份后,对陪护人员进行每天2次的体温监测,并记录。

4.每名需要陪护患者只允许1名人员陪护并相对固定。患者及陪护人员均需凭腕带、出示健康码及核酸阴性结果方可进入住院病房。患者及陪护人员请遵守病区管理规定,不串访、不聚集。

疫情期间,为确保您及家属安全,严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人员集聚,避免交叉感染,请您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配合与理解!

祝您早日康复!




华北医疗健康集团峰峰总医院关于近期加强疫情期间门诊、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管理的公告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新冠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现将我院门诊、住院患者就诊及陪护人员管理告知如下:

一、 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就诊患者全部实行实名制就诊,请您务必携带身份证来院就诊,就诊时主动报告近期是否有疫区或中高等风险地区旅居史,14天内来自涉疫地区的人员由预检分诊人员引导至院内核酸采集点进行核酸检测。

二、来我院就诊人员须经过预检分诊进入医院,要求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和新冠疫苗接种信息,接受体温监测,如实回答医护人员询问的症状体征和流行病学史等问题。

三、对有发热(体温≥37.3°C)、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中高风险地区或健康码显示黄或红码的患者请在医务人员引导下到发热门诊就诊。

四、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所有住院和陪护人员必须全部进行核酸检测,持近3日内核酸检测结果,方可进入住院部办理住院手续。办理住院手续后需再次进行核酸检测。如需更换陪护人员,重新进行核酸检测。无核酸检测结果的,请到我院大门南侧核酸采集区进行核酸检测。

五、住院及陪护人员进入院区后禁止在任何区域聚集,排队等候时请保持一米以上的距离,候诊及检查时请与他人保持至少一个座位的间距。

六、我院所有病房实行严格的24小时出入管控。请大家配合并通知亲朋好友谢绝来院探视,倡导电话及微信视频、语音等方式进行慰问。患者及陪护人员不允许串访其他病房住院患者,住院陪护限一床一陪护。

七、患者及陪护人员均需凭腕带或住院证进入住院病房,同时按防护要求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主动配合进行体温筛查及信息登记,外地返邯人员请主动出示健康码。

八、请积极配合属地疫情防控政策,积极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如未接种,请及时到我院第二住院部一楼西侧接种疫苗。

九、核酸采集与检测须知:

1.发热门诊患者核酸采集在发热门诊进行,采用单人单管方式,核酸检测标本在送检后4小时内出具报告。

2.急诊危重症患者核酸检测在急诊科进行采集,采用单人单管方式,核酸检测标本在送检后2-4小时内出具报告。

3.愿检尽检人员及拟入院门诊患者及陪护核酸采集工作在我院大门口南侧核酸采样点进行,普通门诊、住院及陪护12小时内出结果,愿检尽检人员24小时内出具报告。可在核酸采样点自助打印报告机上扫条形码打印报告单。工作时间:每天8:00—12:00   14:00—18:00。

4.我院微信公众号服务号可直接查询核酸检测结果;愿检尽检采集点区域自助机均可打印报告单。

为确保您及家属安全,请您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祝您早日康复!    





峰峰矿区妇幼保健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来院人员须知

尊敬的社会各界朋友: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您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及医院实际,对到我院所有来院人员提示如下:

一、进入医院须知

1、疫情防控期间医院实行单流向通道管理,来院人员按指定的入、出口进出,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手机无扫码功能或无手机的老年人,请在预检分诊处登记个人相关信息。

2、医院实行实名制就诊,请携带身份证来院就诊或办理相关事宜,请主动配合预检分诊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出示“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和新冠疫苗接种信息,并配合进行流行病学史调查,主动报告近期是否有中高等风险地区旅居史,对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3、我院不设发热门诊,所有出现发热(体温≥37、3°C)、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患者和来自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相关人员接触史的患者,请直接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二、门诊患者须知

1、为减少人员聚集,就诊实行提前预约,错峰就诊。就诊时严格按照遵守“一室一医一患”,自觉保持就诊间距。老人、儿童可有一位家属陪同。

2、在候诊、取药、缴费、办理住院手续时,请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座位间隔就坐。

三、住院患者及陪护须知

1、除急危重症患者外,新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需持72小时核酸阴性报告入院。

2、住院期间患者严禁离开医院,每名患者只允许固定一名陪护人员。陪护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发热、咳嗽、咳痰等呼吸道等症状,无疫区接触史,每天配合测量体温。

3、住院过程中,住院患者全面禁止探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病区,倡导电话及微信等方式进行慰问。

4、患者及陪护人员均需做好个人防护,保持个人卫生,并自觉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开窗通风、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的落实。

5、患者及陪护在院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咳痰等呼吸道症状时,必须主动上报医护人员,服从医院的统一管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为确保您及家属安全,请您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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