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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峰新坡镇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成功告破
发布时间:2020-05-06

4月30日8时,邯郸东站出站口警灯闪烁,峰峰警方在此已等候多时,迎接命积案专案组同志将潜逃24年的省督命案逃犯董某抓获归案,至此,24年前发生在峰峰新坡镇的“1.30”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成功告破。

1996年1月30日,32岁的董某酒后在峰峰新坡镇与赵某发生纠纷,争执中董某持菜刀,将赵某砍伤致死后畏罪潜逃。受当时条件所限,对董某的抓捕工作未有实质性进展。24年来,新老民警更替,但峰峰警方从未放松对该案的侦查和对董某的抓捕工作。

“云剑—2020”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侯向前,刑警支队长张国锋多次调度各区县命积案攻坚行动。

峰峰矿区政府副区长、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志辉靠前指挥,抽调精干警力成立工作专班,打破传统侦查技战法壁垒,充分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开展工作,最终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共同努力下,成功锁定在外潜逃24年的命案嫌疑人董某。

4月29日夜,在后方指挥部的精准部署下,专案组联合外地警方果断出击,在董某住所内将其成功抓获。抓捕成功后,峰峰警方丝毫没有懈怠,连夜押解,于次日早8时安全将该命案逃犯押送至办案单位。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董某对自己在1996年因矛盾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致死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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