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是我家,管理靠大家!在此,我们呼吁:请大家共同参与城市管理,从自身做起,不在公共场所乱写乱画、任性粘贴,及时制止周边场所粘贴、散布小广告行为,并告知城管执法人员或拨打小广告整治热线,
市区片:13932061370
彭城片:13932083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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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大家一同携手,让家园更宜居,助城市更靓丽!
附 :《邯郸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
第三十九条 不得有在橱窗、树木、地面、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粘贴、刻画、喷涂、涂写及沿街散发小广告等影响城市容貌的行为。
第七十三条 有下列违反市容市貌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
(九)在橱窗、树木、地面、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粘贴、刻画、喷涂、涂写及沿街散发小广告等影响城市容貌的,对具体行为实施者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组织者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涉嫌伪造证件的,由公安机关查处;涉嫌非法印刷、发布广告的,由新闻出版、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查处;涉嫌非法行医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查处。